第九十四章 内城记事(四十八)玉石俱焚(2/3)
作品:《浩渺无涯》蝶衣的心。
“这双翎子,是从活雉鸡的尾巴上,生生收取的。当真是难得。”也不知他是在说蝶衣难得还是在说自己这份心难得。从活雉鸡的尾巴上生生收取的翎子,残酷地叠印片中交缠一世,不得救赎的爱恨,也叠印乱世里屡遭摧折的绝美的京戏艺术。一时多嘴,跑题了,回来再说四爷。
在四爷的宅中,蝶衣看到那把年少时许下心愿要送与师哥的剑。于他,那剑是关于他的爱人的威严,关于一份自幼固执的信念,关于虞姬对霸王的全部理解与寄托的信物。他要得到它。一个眼神,四爷已知其意。他说:“此剑是张府败落时费了大周折弄到手的。”又说:“你我之间不言钱字。那个字眼实在不雅。”这样张扬的狂傲,却未令人觉得他在市恩。缓而沉的语调,狂得有资格,傲得有资本。由此亦可见,敢说“那个字眼实在不雅”,必得坐拥若干身家,不然便得是尝过富贵浮云滋味的过来人,否则,不是实在不食人间烟火(这种人我还没见过),便是故作清高,要么就是不知疾苦、更不知死活的狂言。
于是,宝剑赠佳人。
蝶衣是四爷心目中一顾再顾,倾城绝世的佳人难再得。对于蝶衣自己,男儿郎与女娇娥的身份颠倒一生,始终就没弄清楚过。对于四爷,蝶衣是男是女,也已经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在蝶衣身上,他看到所谓完美的化身。
相信四爷对于蝶衣,欣赏的成分远多于情。情是一种不可理喻的深陷痴缠,要疯狂,要占有,妒恨煎熬,抵死缠绵。就像蝶衣对小楼。我们可以完全挑不出一个人好在哪里而依旧爱他,也可以相爱一世却依然彼此陌生。情是不需要懂,只需要服从它的安排。但四爷对蝶衣,不是。蝶衣的好处,蝶衣的美,大众看到的,他懂,大众看不到的,他也懂,就连蝶衣自己不知道的,他亦看到。四爷是如此敏感的人。他把蝶衣灵魂里美好的东西,看个通透。
一笑万古春,一啼万古愁。此境非你莫属,此貌非你莫有。当四爷说出这句话的时候,指的绝不仅仅是蝶衣的容貌。根本上,四爷与蝶衣一样,是个艺术疯子。于京戏(还有昆曲)这门艺术,他浸淫一生,奉献了全部的心与魂。正像蝶衣所说,京戏全在情境二字。因为情境,两三个龙套穿梭,便是千军万马。因为情境,空无一物的舞台上,这些人分花拂柳,翻山越岭,攻城掠地,活生生演尽才子佳人帝王将相一生的悲欢离合。京戏实在是心的幻术。而情境这个东西,看不见摸不着,可遇不可求。所以当四爷与蝶衣,台上台下,两个对京戏几近入魔的戏痴乍一相逢,电光石火间,便有云垂海立的震撼。那一刻他们的灵魂是相通的。他们都是情境中的人。
所以对四爷来说,蝶衣绝不只是一个美貌的戏子。在蝶衣身上,他看到京戏的化境。那是他一生痴狂的东西。对他来说,蝶衣已是艺术完美的象征。四爷这一生没机会登上红氍毹为他理想中的艺术奉献自己,他必须在俗世名利中打滚,这是无可选择的。但是在蝶衣为戏而痴的灵魂里,他可以看到另一个自己,纯粹的倒影。四爷对蝶衣的爱恋,实际上是有着自恋的成分,和对自身完美的期许。这样狂热的痴迷,已经分不清爱的是艺还是人。但是他对蝶衣的态度,仍是节制的。并未陷入爱之便欲毁之的极端。
事实上蝶衣的性别真的已经不是这一场爱欲的焦点。四爷并不是真正的同性恋。他爱蝶衣不是因为他是个美好的男人,而是因为他是个美好的人。代表理想中极致境界的人。相信如果蝶衣是一个女子而具有同等高超的艺境,四爷照样会爱上她。又想象,如果四爷真的爱上了某个女子,也必定会比这个女子自己更懂得她的美,她灵魂的本质除非棋逢对手,被他遇到一个同样敏感至极的女子不过这概率不大啊。终究这种人不会太多。
他是真正懂得蝶衣的人。他说,在看蝶衣演出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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